一.国际公约协议免税/驻华使馆领事馆人员所得
二.1.国债/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免
2.省/国务院/解放军/国际组织奖金(科教文卫体育技术环境保护)
3.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
三.1.军人转业复员费/退役金
2.干部安家费/退职费/退休费/离休费
3.福利费/救济金/抚恤金/住房公积金/保险赔偿
法定减税和其他减免税
省政府定,同级人大备案——1.孤残烈属所得 2.重大自然灾害
财政局/税务总局定
一.外籍专家工资薪金所得/退役士兵一次性补助/特殊津贴延退高级专家工资所得
二.个人地方债利息免/铁路债利息减按50%计/个人存款利息免
三.个人协查犯罪奖金/中奖1万以下免,超过全额征/扣缴手续费免
四.个人基本养老医疗/生育津贴
五.职工从破产企业一次性安置费收入/一次性伤残保险免
六.个人转满5唯一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