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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年税务师《税法一》预习知识点:消费税税率

  • 时间:2017年02月14日 14时23分48秒
  • 来源:重庆麦积会计培训学校
  • 浏览: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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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年之计在于春,新的一年就要有一个新的开始,你的税务师学习计划是不是也该提上日程了呢?目前为预习阶段,学员可根据麦积会计培训学校制定的预习计划表来安排学习进度。为了帮助广大考生高效备考,学校整理了税务师《税法一》科目知识点,供大家参考学习。

    知识点:消费税税率

    (一)税率形式——比例税率、定额税率

    1.比例税率:10档:1%~56%

    2.定额税率:只适用于啤酒、黄酒、成品油

    【提示】注意啤酒的2档税率规定

    3.定额税率和比例税率相结合:只适用于卷烟、白酒

    (二)最高税率运用

    1.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未分别核算的,按最高税率征税;

    2.纳税人将应税消费品与非应税消费品以及适用税率不同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根据成套消费品的销售金额按应税消费品中适用最高税率的消费品税率征税。

    [责任编辑:小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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