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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年税务师《税法一》备考点:增值税税率

  • 时间:2017年02月13日 13时52分48秒
  • 来源:重庆麦积会计培训学校
  • 浏览: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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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庆2017税务师备考阶段已经拉下帷幕,目前为预习阶段,跟着麦积会计培训一起学习,为考试打下坚实的基础,以下是麦积会计为重庆考生整理的《税法一》增值税优惠政策的考试点,预祝你在2017年拿下税务师证书。

           知识点:增值税税率

        一、增值税税率体现整体税负

          增值税税率是按照货物的整体税负设计的,用应税货物的销售额乘以增值税税率,为该货物在这一环节所负担的全部增值税税额。

          增值税税率对应不含税销售额,如果税率为17%,此税率相当于含税价的14.5%[即1/(1+17%)×17%]

          二、我国增值税税率

    增值税税率

          其他规定

          1.纳税人提供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货物、应税劳务和应税行为,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2.试点纳税人销售电信服务时,附带赠送用户识别卡、电信终端等货物或者电信服务,应将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进行分别核算,按各自适用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责任编辑:小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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