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手机官网
  • 麦积会计培训学校手机网站二维码
    手机微信扫一扫!
    关注获得更多优惠!
  • |官方微信
  • 麦积会计培训学校微信关注二维码
    手机微信扫一扫!
    关注获得更多优惠!
  • 麦积会计网站地图
    • 全国会计职业教育专业委员会理事单位
    • 诚信文明办学先进单位
    • 重庆十佳教育培训机构
  • 栏目首页
  • 纳税申报
  • 增值税
  • 所得税
  • 消费税
  • 印花税
  • 房产税
  • 当前位置: 首页 » 税务实训 » 印花税 » 正文
  • 增资换取股权如何缴纳印花税?

  • 时间:2017年08月08日 16时06分53秒
  • 来源:重庆麦积会计培训学校
  • 浏览:770
  • 考试短信订阅
  • 分享:
  •   问:我司与另一家公司签订了增资认购协议,该公司将持有境内几家公司的股权转让给我司,我公司如何缴纳印花税?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账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25号)第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执行“两则”后,其“记载资金的账簿”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改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

      第二条规定,企业执行“两则”启用新账簿后,其“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大于原已贴花资金的,就增加的部分补贴印花。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第十条规定,“产权转移书据”税目中“财产所有权”的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如何划定?

      “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

     

      麦积观音桥会计培训学校:根据上述规定,贵公司增资,会涉及“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增加,应当就增加部分按照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另外对方公司向贵公司转让股权,应当按照“产权转移书据”适用万分之五税率缴纳印花税。

    [责任编辑:小麦]
    ( 752 )
    标签:
    重庆初级职称资格考试提醒
    热门课程推荐
    阳光就业计划班
      <
      >
      立即报名预约试听
      无纸化模拟考试题库
      • 章节强化
        与教材同步,每章节学习效果经得起检测!
      • 点击练习
      • 考点直击
        紧跟无纸化政策,据往期考点解析,大量专家押题,将所有科目考点分析透析清澈见底!
      • 点击练习
      • 真题冲刺
        往期考试真题+未来真账考试真题密集。不止是追求通过,更要做高分学霸!
      • 点击练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