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单位对外付汇,如何办理对外支付证明?
答:根据《 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3年第40号),请到办税服务厅“综合受理岗”申请,附送资料如下:
1.加盖公章的合同(协议)或相关交易凭证复印件(外文文本应同时附送中文译本)。
2.非居民委托代理人的,出具非居民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填写《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一式三份)
麦积石桥铺会计培训学校提醒,同一笔合同需要多次对外支付的,备案人须在每次付汇前办理税务备案手续,但只需在首次付汇备案时提交合同(协议)或相关交易凭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