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手机官网
  • 麦积会计培训学校手机网站二维码
    手机微信扫一扫!
    关注获得更多优惠!
  • |官方微信
  • 麦积会计培训学校微信关注二维码
    手机微信扫一扫!
    关注获得更多优惠!
  • 麦积会计网站地图
    • 全国会计职业教育专业委员会理事单位
    • 诚信文明办学先进单位
    • 重庆十佳教育培训机构
  • 栏目首页
  • 纳税申报
  • 增值税
  • 所得税
  • 消费税
  • 印花税
  • 房产税
  • 当前位置: 首页 » 税务实训 » 房产税 » 正文
  • 2017年重庆实行个人住房房产税新政

  • 时间:2017年02月13日 11时34分27秒
  • 来源:重庆麦积会计培训学校
  • 浏览:286
  • 考试短信订阅
  • 分享:
  • 麦积会计从重庆市财政局获悉:2017年1月13日重庆市财政局发布体调整房产税的政令,当天,重庆财政局新闻发言人对房产税政策调整做出了说明:

    市财政局:重庆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房地产调控要求,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平衡,房价总体平稳。但是,近期重庆市主城房地产市场出现异常现象,个别区域和少量楼盘成交量和价格出现异动,引起市外少数企图炒房者跟风。

    针对这一情况,重庆市政府决定修订2011年施行的《重庆市关于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暂行办法》和《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实施细则》(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47号),将“征收对象”中的“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调整为“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首套及以上的普通住房”。调整后的个人住房房产税政策以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11号公布,自2017年1月14日起施行。

    该新闻发言人表示,保持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事关广大市民利益,对该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炒房”牟利增加了自住购房成本,扰乱了市场环境,损害了广大人民群众居住购房的权益。此次房产税政策调整就是针对近期重庆市主城房地产市场出现的异常现象出台的应对措施,将遏制“炒房”牟利行为,引导合理市场预期,维护房地产市场平稳持续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小麦]
    ( 268 )
    标签:
    重庆初级职称资格考试提醒
    热门课程推荐
    阳光就业计划班
      <
      >
      立即报名预约试听
      无纸化模拟考试题库
      • 章节强化
        与教材同步,每章节学习效果经得起检测!
      • 点击练习
      • 考点直击
        紧跟无纸化政策,据往期考点解析,大量专家押题,将所有科目考点分析透析清澈见底!
      • 点击练习
      • 真题冲刺
        往期考试真题+未来真账考试真题密集。不止是追求通过,更要做高分学霸!
      • 点击练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