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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庆高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实务》答疑精华:增值税抵扣问题

  • 时间:2018年06月08日 10时45分04秒
  • 来源:重庆麦积会计培训学校
  • 浏览: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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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备考高级会计师的学习中肯定遇到不少问题吧?为了帮助大家高效备考2018年重庆高级会计师考试,麦积会计学校特从课程答疑板中精选了高级会计师学员普遍出现的问题,并给出详细答疑。以下是关于《高级会计实务》“增值税抵扣问题”提出的相关问题及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提问

    1.请问刚注册的软件开发公司(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只能开6%的税票,现在想问一下是否可以接授17%来抵扣的。

    2 最新一般纳税人是如何介定的?

    回复

    1、作为一般纳税人,是可以抵扣17%的进项税款的。只要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只要得到的票是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管税率是多少,都可以抵扣。

    2、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年应税销售额,包括一个公历年度内的全部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

    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上述所称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

    [责任编辑:小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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